电气工程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试行)
学科竞赛是推进教学改革的重要手段,也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实现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重要途径。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各类学科竞赛的管理,保证指导教师对学科竞赛活动的指导落实到位,并形成有效的长效机制,推动我院的学科竞赛健康、有序地可持续发展,促进我院的学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科竞赛工作机构,为学科竞赛提供组织保障,设立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和学科竞赛工作组。
(一)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
主 任:郑远平 唐德东
成 员:冯旭平 丁又青 张俊林 魏刚
(二)学科竞赛工作组
组 长:张俊林
副组长:学科竞赛的承担系(中心)主任和主管学科竞赛的
副主任、教务办主任、学院团总支书记
成 员:学科竞赛的全体指导教师团队成员
二、竞赛级别与类别
(一)校级学科竞赛
指以学校名义组织,电气工程学院承办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二)省部级学科竞赛
指省级政府或直辖市及其各厅、局、委以及省级学会、团体举办的省(市)范围的学科竞赛,或国家级区域性(如西南地区)学科竞赛。
(三)国家级学科竞赛
指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局以及全国性的学会、团体等机构举办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
(四)国际性学科竞赛
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学会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三、学科竞赛范围及任务分工
(一)学科竞赛的范围
序号 |
参赛名称 |
承担系(中心) |
赛事级别 |
备注 |
1 |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 |
电气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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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市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
电气工程实验教学中心 |
省部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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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
自动化系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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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AB杯”全国大学生自动化系统应用大赛决赛 |
自动化系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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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庆市合泰群杯单片机大赛 |
测控系 |
省部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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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
测控系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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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菱电机杯全国大学生电气与自动化大赛 |
电气系 |
国家级 |
|
本办法中的学科竞赛是指学校教务处规定资助的竞赛项目,以及学院批准同意组队参加的学科竞赛项目。
(二)学科竞赛的任务分工
1、根据赛事所属学科性质将赛事归属到相应的系(中心),由指定的系(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我院组队参加的日常性竞赛项目、级别及归属系(中心)如上表。
2、经学校或学院同意参赛的其它非常规学科竞赛,由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根据竞赛所属的学科性质,研究确定承担赛事的系(中心)或电子创新协会。
3、学科竞赛工作组长具体协调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
4、学生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学生参加赛前动员,组织学生报名。
5、承担系(中心)负责制定指导教师团队成员遴选办法,组建指导教师团队,并选拔、确定团队负责人。每年9月份,可以根据赛事实际情况,对团队成员进行部分调整,在学院内部公示无异议后,将团队成员名单送学院存档。
6、指导教师团队在团队负责人的指导下,参与团队成员遴选办法的制定、新成员的审核;负责学生赛前的有关赛事相关解释,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的参赛学生办理参赛手续;保障赛前培训、参赛过程中的场地、仪器设备、耗材等;完成竞赛工作的总结及完善后续相关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赛事涉及的人力和财力,并进行总协调;
2、负责学科竞赛的宏观管理工作及开展学科竞赛开支项目的审核工作;
3、负责协调与竞赛有关的各系(中心)之间和与其它学院的关系;
4、负责对竞赛获奖指导教师的表彰奖励;
5、负责确定未列入上表中的非常规赛事及负责实施的相应的系(中心)。
(二)学科竞赛工作组职责
1、负责收集、公布相关学科竞赛的信息,审核各类竞赛文件;
2、负责学科竞赛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对学科竞赛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协调竞赛活动场地、资源的安排与落实;
4、根据本年度各项参赛项目的竞赛规模,预算指导教师工作量,拟定年度竞赛活动经费预算;
5、负责按时将参赛有关信息上报学校。
(三)指导教师团队职责
1、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人职责
(1)每年9月份,制定该项赛事的年度实施计划,并与学院电子创新协会培训工作进行无缝对接,形成总体竞赛培训方案(一式两份),一份上报所属系(中心),一份上报学院备案;
(2)组织指导教师的专项学习研讨和集中培训,为赛前阶段的培训和参赛过程中指导教师所需的技术提供支持;
(3)以领队身份带队参加竞赛的全过程;
(4)负责选拔与确定参赛学生;
(5)负责研究与制订赛前集中培训方案;
(6)组织与实施赛前集中培训的内容与过程;
(7)竞赛工作结束后,协助承担系(中心)对竞赛培训、参赛过程等环节进行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书面建议;
(8)负责竞赛指导工作量及奖励的分配。
(9)带领团队研究学科竞赛教育教学方法,逐步积累教学资料,争取2年内形成学科竞赛校内培训讲义或正式出版培训教材。
2、指导教师团队成员职责
(1)收集竞赛有关的信息和相关资料,确定指导计划;
(2)负责所指导的学生赛前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和指导;
(3)按竞赛组委会和学校要求指导学生完成竞赛的全过程;
(4)参与完成参赛学生的选拔与确定;
(5)协助指导教师团队研究与制定赛前集中培训方案;
(6)完成指导教师团队负责人安排的赛前集中培训方案指定的授课内容;
(7)协助学院电子创新协会的培训指导工作。
五、指导工作量
(一)指导团队工作量核定
按照电气院函[2019]8号文件《电气工程学院绩效工资实施细则(修订)》核定赛事总工作量(包含学时与积分两部分)。
(二)指导教师工作量分配
指导教师工作量分配,实行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团队负责人根据竞赛实施过程中,指导教师的实际付出为依据,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对指导工作量进行分配,经公示后,上报学院审核及备案。
六、指导奖励
(一)指导团队奖励核定
指导教师团队指导的参赛队获奖,按学校文件《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计算奖励总额。即:
指导学生获得国家A类竞赛特等奖10万元,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0.5万元。
指导学生获得国家B类竞赛特等奖5万元,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5万元,三等奖0.2万元。
指导学生获国家C类或者省级A类一等奖0.2万元。
注:若学校政策发生变化,执行学校最新文件。
(二)指导教师奖励分配
指导教师奖励分配,实行竞赛团队负责人负责制。团队负责人根据竞赛实施过程中,指导教师的实际贡献为依据,按照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对团队总奖励经费进行分配,公示后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审核,统一报学校人事处发放。
(三)其他奖励
1、教师指导学生获得重要竞赛奖项的,可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教学业绩考核、年终考核评优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2、职级考核绩点奖励。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部级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者国家级竞赛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可从应聘岗位的职级考核绩点所要求的事项中任选一项并视为完成该项(不重复计算)。
3、在同一赛事中获得多个奖励的指导教师,按最高奖项进行奖励(不重复计算)。
(四)对承担赛事的系(中心)奖励
学院竞赛管理委员会每学年对承担赛事的系(中心)的参赛组织工作进行评议,对赛前和竞赛过程组织得力、措施到位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系(中心),一次性奖励现金3000元,同时,获奖的系(中心)在各类单位评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二0一九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