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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协会会员管理章程

发布日期:2020-12-21    作者:     来源:    

重庆科技学院 电气工程学院 创新创业协会

愿景与使命

协会的愿景:

愿每一位会员都可以找到成就专业的乐趣!

愿每一位会员都可以找到成就自己的乐趣!

愿每一位会员都可以找到成就他人的乐趣!

协会的使命:

培养并提升会员的专业技能、工匠精神及双创精神!

打造一片双创的沃土,成长出有知识、有方法、有思路的人才花朵!

协会价值观:点燃、唤醒、同学、共创

协会slogan

时时求创新,处处能创新,人人可创新

创新创业协会会员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协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提高协会工作效率和透明度,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使协会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根据协会有关管理规定,特制订以下协会会员管理章程。

第二条 本协会组织管理为以学院双创协会为核心,由指导老师、会长及协会干事为主导,开展整体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条 基本原则:公平公正。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重庆科技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协会全体会员。


第二章  协会会员资格获得与确立

第一条 会员资格的获得:

  1. 预备会员:由在校学生自主自愿申请,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获得预备会员资格;

  2. 初级会员:预备会员通过参加协会基础培训活动或到I525自主学习,连续修满5个学时后,即可获得初级会员资格;

  3. 中级会员:参加协会中级培训活动,修满学时并考核合格后,即可获得中级会员资格;

  4. 高级会员:参加协会高级培训活动,修满学时并考核合格后,即可获得高级会员资格;

  5. 其他途径:通过指导老师的面试及考核,可以直接推荐到相应等级。

第二条 会员资格的作用:只有成为协会会员,才可以获得I525开放使用的权限,才可以参加协会的培训活动,才可以有获得创新学分的可能。

第三条 会员资格的确立:协会每个学期对会员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评优;只有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才可以继续确认会员资格,并可以获得0.5分的创新学分。

第四条 考评不合格的,无法获得创新学分,会员资格重新评估。


第三章 会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同学,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爱国情怀,并向协会办公室索取申请表,认真填写后需通过办公室审核。

第二条 会员资格审查由协会办公室负责,经审查通过后报会长团及指导老师处。

第三条 会员档案由协会办公室负责统一整理保存。

第四条 会员借用协会电子器材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五条 项目所需的功能模块根据小组自愿的原则,可以小组自筹经费自行采购,也可以提交申请表给协会,由学院审批后,学院出资统一购买。

第六条 自行购买材料的,完成的作品归个人所有;由学院主要出资完成的作品归学院所有,并在评奖完成后,由协会回收统一保管处理。

第七条 申请入会批准后,统一发放会员证。

第八条 在每个学期结束前,由协会审核会员级别情况,并在会员证上盖上相应等级章。

第九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在协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优先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3. 优先享有协会的服务;

  4. 优先借用协会内电子器材、使用协会的仪器设备;

  5. 有权向协会各部门、会长团、指导老师反映问题及提出意见;

  6. 有权向学院反映社团问题;

  7. 对协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

  8.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

  2. 关心协会建设、维护协会声誉;

  3. 爱护协会内电子器材及设备;

  4. 爱护协会环境卫生,认真履行协会卫生打扫安排计划;

  5. 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并遵守活动现场纪律;

  6. 完成协会委托交办的工作;

  7. 按规定向协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 凡不履行会员义务,不遵守协会规章制度,或者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经会长团、指导老师研究决定,有权取消会员资格。


第四章 会员考核制度

第一条 会员考核成绩由平时考核(40%)和期末考核(60%)共同组成,协会每个学期对会员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评优。

第二条 只有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才可以继续确认会员资格,并可以获得0.5分的创新学分。

第三条 考评不合格的,无法获得创新学分,会员资格重新评估。

第四条 平时考核评分包括:考勤记录;学习笔记;小组讨论记录、集中培训记录等。

第五条 期末考核主要是对《实践成果报告》及《实践作品成果》评分。

第六条 考核合格成果及奖励:

  1. 按《创新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规定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同时发放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2. 凭相应合格证书可以获得参加各类创新或竞赛等各类活动的加分或优先资格;

  3. 训练项目同时作为校级《电子电路系统设计竞赛》竞赛题目,可以凭考核成绩直接参加评奖,并获得相应证书及奖励。(具体事项见竞赛文件)


第五章 会员培训制度

第一条 会员培训制度有协会技术部负责制定,经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二条 协会培训分为定期培训和不定期培训,定期培训每周一次, I525全天开放,学习小组可以根据自己时间自行安排实践,(每周3及周日下午2:00~330是集中自主学习及自由交流讨论时间,每周3及周日下午330~500是集中培训及集中答疑时间)不定期培训具体情况具体通知。

第三条 培训形式为老师启蒙指引,学生小组独立自主动手实践。再辅以小组集中学习,老师及指导员集中讲授、集中答疑。

第四条 协会每学期开学时将制定好本学期培训计划并进行公布。

第五条 协会会员培训分为基础知识培训和兴趣班培训,会员可自行选择报名参加培训。

第六条 会员报名参加培训后不可无故缺席,请假需向协会办公室报备。

第七条 会员分组要求:

  1. 项目指引分分为基础、中级、高级、专项及创业项目五类;

  2. 初中高项目分别对应:预备会员/初级会员;中级会员;高级会员其中专项及创业项目在会员中择优录取;

  3. 参加培训的同学需先自愿加入协会成为预备会员或正式会员;

  4. 会员按级别选择对应项目,并组织成项目兴趣小组,并签定相应任务书;

  5. 基础训练项目以1~2人为一个小组;中级项目以2~3人为一个小组;高级训练及创业项目以2~6人为一个小组;

  6. 基础、中、高级训练项目各选定1名组长+1名副组长,2名指导员;

  7. 小组长负责日常过程集中学习、培训的记录,考勤考核、组织管理等,指导员主要负责技术指导和答疑。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会员过程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认定条件和程序。

第二条 协会考核不可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会员资格。

第三条 本实施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电气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协会对本条例的执行进行监督、修改和完善。

创新创业协会

2020.11.18